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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答辩状好。
答辩状主要内容为当事人对法律关系、法律事实、适用法律的意见,写的好的答辩状可以直接在判决书中引用。
先交答辩状可以明确、有条理地把当事人的观点书面、系统地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清楚,让法官直接判断对错。
至于当庭答辩,难免时间充忙,对方准备不及,造成拖延时间,甚至第二次开庭。另外,答辩的内容要有层次,要对不同的事实认定的可能性,分别作出不同的答辩意见,当然应该有最主要的答辩意见。
扩展资料:
所谓答辩状,就是答复和辩驳的书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在15日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抓住关键进行答复和辩驳。
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中心突出。特别是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系统辩驳。在辩驳中,申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提出证据,阐明法律依据,以便法院审理时,借以判别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裁e5a48de588b6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61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3月10日法(民)复【1990】3号《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撤诉后再次起诉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问题的批复》精神,当事人撤诉后,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有正当理由,可以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民事反诉状的写法与民事起诉状的写法基本相同。所要注意的有以下四点: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民事答辩状 百度百科 答辩状
一、民事诉讼答辩状写法:
民事诉讼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e69da5e887aae799bee5baa6364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诉讼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
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
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X事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上诉人、申诉人,即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申诉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7a64e78988e69d83331的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X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答辩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参考资料:http://wenshu.lawtime.cn/dbgeshi/2006110944062.html